中国人民银行公告
〔2018〕第7号
为推动形成支付服务市场全面开放新格局,,,现将外商投资支付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,,根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。
二、、规范、能够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。
三、、处理和分析应当在境内进行。为处理跨境业务必须向境外传输的,应当符合法律、,要求境外主体履行相应的信息保密义务,并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。
四、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公司治理、日常运营、风险管理、资金处理、备付金交存、。
中国人民银行
2018年3月19日